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指导服务工作,可以采取暂停招标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等措施,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通知》精神,建议招标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延迟至2020年2月9日24点后开展。
在疫情防控期间,因特殊情况确需开展开标评标活动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后方可进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减少开标时的人员聚集:
1、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招标项目,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实施线上解密,无需投标人派人到交易中心解密或参加开标。
2、调整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方式,可以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明确以下事项: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对于已发布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与上述规定事项不一致的,可以要求发出补充通知予以调整(若该调整未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则无需顺延截标时间)。